为进一步加强规范我矿盲巷管理,严格落实一通三防“五条禁令”,结合山西襄垣七一新发煤业有限公司实际,特制定山西襄垣七一新发煤业有限公司盲巷管理考核规定:
一、管理规定
1、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盲巷管理:
⑴ 全负压通风巷道内长度超过6m不通风的独头巷道。
⑵ 局部通风巷道区域内长度超过3m不通风的独头巷道。
⑶ 全负压通风巷道,因冒顶、积水等原因使风路堵塞,形成无风微风状态(煤巷风速小于0.25m/s,岩巷或其他人行巷道风速小于0.15m/s),不能有效排除瓦斯或有害气体的。
⑷水采区域内无风微风巷道,不能有效排除瓦斯或有害气体的。
2、井下出现盲巷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不超过一个月的采用鱼鳞板墙全断面封闭;超过一个月必须实施永久封闭。
3、从设计源头杜绝盲巷产生,遵循“有掘必透”的原则,无极绳硐室设计施工必须符合通风要求,躲避硐、水仓、设备硐室等禁止超过
4、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盲巷,施工单位必须及时书面汇报生产管理科和通风科。
5、由于特殊地质条件变化,无法避免的情况下产生的盲巷,施工单位负责断开盲巷内的电缆、管路、轨道并回收,将封闭材料运到盲巷封闭地点。通风科按标准封闭。
6、优化水采巷道布置,以漏斗上山布置为主,每个水采面内部严格控制巷道数量,一般不得超过3条采煤顺槽和3条待采顺槽。
7、临时停风地点要立即断电撤人、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停风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0%或其他有害气体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停风时间大于1个月的长期停风区必须在24小时内永久封闭。
8、盲巷密闭确因爆破震动不能建筑封闭墙时可以设置栅栏,但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栅栏必须牢固可靠。
9、盲巷密闭墙应留设观察孔(岩石盲巷密闭墙除外),有自然发火隐患的盲巷密闭还应留设措施孔。闭内外气体挂牌周检,检查内容: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氧气浓度、温度、巷道支护、巷道积水及密闭墙完好状况。
10、盲巷密闭前必须设置栅栏(盲巷密闭距离外口小于
11、严禁任何人破坏栅栏及密闭;严禁在盲巷栅栏外
12、矿井通风部门必须建立盲巷登记卡和管理台帐,对盲巷的名称、位置、形成时间、原因、特征、处理方法、检查情况及注销等详细登记。
13、所有盲巷都必须在通风系统图上标绘清楚,做到帐、卡、图三对口。
14、盲巷需恢复作业,必须编制破闭恢复通风的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由矿山救护队负责实施,需排放瓦斯的,严格按排放瓦斯有关规定执行。
15、对已恢复正常通风的盲巷,或因开采等原因自然消失的盲巷,都应及时注销。
16、井下水仓必须设置铁栅栏门,并上锁,进入水仓前必须先检查气体,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00条规定方可进入,否则必须制定相关措施。
17、水采无风微风巷道设置栅栏并挂牌,每班检查一次,交由水采管理,通风科加强监督。水采通风设施动态调整,出现瓦斯或一氧化碳超限,24小时内封闭。
18、加强水采区域风量动态调整,确保通风可靠。
二、考核
1、施工单位违反设计产生盲巷的罚款1000元。
2、对生产过程中一经出现盲巷没有书面及时汇报生产管理科和通风科的单位罚款1000元。
3、擅自增加采煤顺槽或待采顺槽数量的罚款1000元。
4、临时停风地点没有及时断电撤人、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的单位罚款500元。
5、没有按规定检查气体、假检、漏检或者检查记录填写不齐全的罚款500元。
6、破坏栅栏或密闭、擅自进入盲巷栅栏内、盲巷栅栏
7、盲巷未及时在通风系统图上标绘清楚,帐、卡、图做不到三对口的,相关责任人罚款500元。
8、自然消失的盲巷,未及时注销的,相关责任人罚款500元。
9、水采区域变化,通风系统未及时调整造成无风、微风巷道,相关责任人罚款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