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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制度、护理常规、操作规程变更制度


1.     护理制度、操作常规、操作规程变更立足于适应临床工作需要,规范护理行为,提高工作质量,确保病人安全。

2.     护理制度、操作常规、操作规程变更,由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如有变更需求,科室向委员会提出申请,待委员会讨论批准后,提出变更意见和建议。

3.     变更范围:

(1)             对现有护理制度、操作常规、操作规程的自我完善和补充。

(2)             对新开展的工作,需要制定新的护理制度、护理常规或操作规程。

4.     护理制度、护理常规、操作规程变更后,应试行3-6个月,经可行性再评价后方可正式列入实施。文件上须标有本制度执行起止时间及批准人。

5.     变更后的护理制度、护理常规、操作规程由护理部及时通知全院护士,认真组织培训并贯彻实施。

6.     重大护理制度、护理常规、操作规程变更要与医疗管理职能部门做好协调,保持医疗护理一致性,并向全院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