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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实施意见”编制工作意见和建议的紧急通知


    为抓住和用好未来10年标准化工作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标准战略,实现标准化工作的跨越式发展,切实发挥标准化工作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会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草拟了《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目前《纲要》正报国务院批准,不久将正式发布。为做好《纲要》实施工作,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决定编制"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实施意见",并面向全社会征求该实施意见编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纲要》实施意见的编制将主要以《纲要》和各单位向国家标准委报送的国家中长期科技规划(标准部分)重大项目以及标准化"十一五"规划重大项目为依据。已经按照国家标准委要求报送的国家中长期科技规划(标准部分)重大项目以及标准化"十一五"规划重大项目,无需再次报送。

  (二)对《纲要》实施意见编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请于2月24日前用电子格式报国家标准委。

  (三)《纲要》提出的国家标准化发展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1、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标准化体制创新,全面提高标准的市场适应性,不断增强全社会的标准化意识,努力提升我国在国际标准化活动中的地位,实现我国标准化工作的跨越式发展。充分发挥标准化在技术创新、产业发展和国际贸易中的重大作用,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强和谐社会建设、深化改革开放提供技术支撑。

  2、基本原则

  坚持企业为主原则,提高标准的适用性。以市场为主导、企业为主体,贴近经济,紧跟市场,服务企业,以满足市场需求为目标,使企业成为制定标准、实施标准的主力军。
坚持国际化原则,提升我国的综合竞争力。遵循WTO的规则,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加快与国际接轨的步伐。加大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力度,努力实现从"国际标准本地化"到"国家标准国际化"的转变,全面提升我国的综合竞争力。

  坚持重点保障原则,促进经济平衡较快发展。面向国民经济的主战场,重点加强社会急需的农业、食品、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资源节约、高新技术、服务等领域的标准化工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技术保障。

  坚持自主创新原则,提高我国的标准水平。加强标准化工作与科技创新活动的紧密结合,促进我国自主创新技术通过标准快速形成生产力,提高标准水平,增强产品竞争力。同时进一步完善以标准为基础的技术制度,提高我国的自主创新能力。

  3、总体目标

  通过体制创新,建立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国际规则、科学有效的标准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以国家标准和企业标准为主体,其他标准相互配套,重点突出、结构合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新型国家标准体系;形成标准、合格评定程序紧密结合的标准化实施机制; 2010年我国标准化总体水平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再经过5年左右的努力,我国标准化的总体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重点领域技术标准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联系人:李治平
    
  电话:010-8226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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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标准委
                                      二○○六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