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在青岛召开全国“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总结座谈会。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德铭,委副秘书长杨伟民出席会议并讲话。各省、市、自治区、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副省级省会城市、规划体制改革试点市县的发改委分管规划工作的领导和规划处长,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司局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山东省副省长才利民,青岛市委副书记、市长夏耕在会上致辞,分别代表山东省政府、青岛市政府向与会代表表示欢迎,并介绍了山东省和青岛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
陈德铭在讲话中指出,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十一五”规划《纲要》,阐明了国家战略意图,明确了政府工作重点,反映了中华民族的共同愿望和根本利益。《纲要》的制定和实施,不仅对今后五年我国的发展至关重要,而且对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以及更长远的发展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十一五”规划的成功编制,关键在于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在于委党组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规划编制,在于强化前期研究、理清发展思路,在于勇于探索、敢于创新,在于理顺规划体系、规范编制程序,在于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提高规划编制的民主化程度,在于有一批高质量的专项规划作支撑,及时总结这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对于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规划编制工作的规律,提高规划工作的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陈德铭强调,从进一步做好中长期规划工作的更高要求看,今后需要进一步增强规划的约束功能,使规划在促进发展的同时,限制不计代价的盲目发展;需要科学确定增长速度,使规划目标建立在发展基础、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的条件下,防止不切实际的层层加码和相互攀比;需要加强专项规划编制的组织协调,做好地方规划之间的衔接,提高前期研究的有效性,进一步推进规划体制改革。
陈德铭要求,今后五年,要抓好《纲要》的实施工作,采取制定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分解约束性指标、健全法律法规、完善政策措施、实施重大项目、推进体制改革等“六管齐下”的措施,落实《纲要》提出的发展目标和战略任务,把贯彻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落到实处。
会议期间,与会代表总结交流了“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经验,围绕进一步完善规划编制和做好规划实施工作等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座谈和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