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十一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这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选择;是推进经济结构调整,转变增长方式的必由之路;是维护中华民族长远利益的必然要求。
然而,当前我国实现这一目标所面临的形势还十分严峻。去年全国节能减排年度目标就未能实现;而今年一季度,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出现加快增长、再度抬头的趋势。国家统计局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占全国工业能耗和二氧化硫排放70%的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石油加工、化工等六大行业增长超过20%,同比加快6.6个百分点。发展改革委的专家估算,这种状况如不及时扭转,不仅今年节能减排任务不能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的总体目标也将难以实现。
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进一步明确了节能减排的主要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今后,国家将出台相关政策,九大措施重拳出击,以解决目前在节能减排问题上遇到的认识不到位、责任不明确、措施不配套、政策不完善、投入不落实、协调不得力等问题。
首先控制增量,调整和优化结构。要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完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积极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促进服务业和高技术产业加快发展。
加大投入,全面实施重点工程。加快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水资源节约项目。加快水污染治理工程建设。推动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治理。多渠道筹措节能减排资金。
创新模式,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深化循环经济试点,推进资源综合利用,推进垃圾资源化利用,全面推进清洁生产。
依靠科技,加快技术开发和推广。加快节能减排技术研发,加快节能减排技术产业化示范和推广,加快建立节能减排技术服务体系,推进环保产业健康发展,加强国际交流合作。
夯实基础,强化节能减排管理。建立政府节能减排工作问责制,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
健全法制,加大监督检查执法力度。完善节能和环保标准,开展节能减排专项执法检查。
完善政策,形成激励和约束机制。积极稳妥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完善有利于节能减排的财政政策,实行有利于节能减排的税收政策。
加强宣传,提高全民节约意识。组织好每年一度的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及世界环境日、地球日、水宣传日活动。把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理念渗透在各级各类的学校教育教学中,从小培养儿童的节约意识。
政府带头,发挥节能表率作用。在节能减排工作中,中央政府将率先垂范。今年全国要推广高效节能产品5000万支,中央国家机关将率先更换节能灯。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7日在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任务,关键在于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业一定要真正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关于节能减排的决策和部署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