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印发的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提出,中国将启动第二批循环经济试点,支持一批重点项目建设。
中国将深入推进浙江、青岛等地废旧家电回收处理试点,继续推进汽车零部件和机械设备再制造试点,并推动重点矿山和矿业城市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同时,要组织编制钢铁、有色、煤炭、电力、化工、建材、制糖等重点行业循环经济推进计划。
《方案》指出,中国将加快实施重点行业节水改造及矿井水利用重点项目。“十一五”期间实现重点行业节水31亿立方米,新增海水淡化能力90万立方米/日,新增矿井水利用量26亿立方米。
其中,2007年要实现重点行业节水10亿立方米,新增海水淡化能力7万立方米/日,新增矿井水利用量5亿立方米。
《方案》提出要推进资源综合利用,推进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和煤层气、煤矸石、大宗工业废弃物、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十一五”期间建设煤矸石综合利用电厂2000万千瓦,今年开工建设500万千瓦。同时,要推进第二批城市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确保2008年底前256个城市完成“禁实”目标。
根据这一《方案》,县级以上城市(含县城)要建立健全垃圾收集系统,全面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充分回收垃圾中的废旧资源,鼓励垃圾焚烧发电和供热、填埋气体发电,积极推进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方案》还提出要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制定和发布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标准和评价指标体系。加大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力度。合理使用农药、肥料,减少农村面源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