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改委对千家企业的能源消费状况、单位产品能耗指标水平、能源管理情况及用能技术装备状况等进行了公布。千家企业是指钢铁、有色金属、石油石化、化工、建材、煤炭、电力、造纸、纺织等九个重点耗能行业中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8万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共998家。
公告指出,千家企业主要产品单位能耗指标中,水泥、平板玻璃、原油加工等单位产品能耗指标接近国际先进水平;火电、电解铝、合成氨、电石、烧碱、纯碱等产品单位综合能耗指标好于国内平均水平,但与国际先进水平有一定差距。
2006年4月,为了突出抓好高耗能行业中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工作,强化政府对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的监督管理,促进企业加快节能技术改造,国家发改委会同国家能源办、国家统计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务院国资委启动了千家企业节能行动。
针对《千家企业能源利用状况公报(2007)》的出台,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能源研究所副所长戴彦德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2006年是开展千家企业节能行动的第一年,为使有关方面了解千家企业节能行动进展情况,反映2006年千家企业能源利用状况,在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和千家企业能源审计报告基础上,国家对千家企业能源状况予以公布。
记者了解到,千家企业节能行动的主要目标是:能源利用效率大幅度提高,主要产品单位能耗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部分企业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或行业领先水平,带动行业节能水平的大幅度提高,“十一五”期间千家重点耗能企业节能1亿吨标准煤左右。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部研究员钱平凡认为,开展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对提高企业节能管理水平,推进企业节能技术进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增强企业竞争力,缓解社会发展面临的能源约束和环境压力,具有重要意义。
公告表明,2006年,千家企业能源消费量为7.97亿吨标准煤,比2005年增长8.6%,能源消费量约占全国能源消费总量的三分之一,占工业能源消费量的50%左右;千家企业能源消费量中,原煤占36.10%,原油占21.30%,电力占12.97%,焦炭占8.91%,热力占1.91%,天然气占1.48%其他能源占17.33%;千家企业能源消费量前六位的地区依次是:山东、河北、辽宁、山西、江苏、河南省,能源消费量占千家企业能源消费总量的50.50%。千家企业能源消费量前四位的行业是钢铁、电力、化工、石油石化等四个行业,占千家企业能源消费量的82%。
根据国家统计局2006年主要耗能产品单位能耗指标计算,千家企业共节能1492万吨标准煤。加上其他产品节能量,2006年节能量约2000万吨标准煤。钢铁、化工、电力、石油石化四个行业的节能量占总节能量的92%。
公告指出,千家企业一般实行厂级、车间和用能装置三级能源管理,能源管理工作覆盖到了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各个环节。95%以上的企业都建立了专职或兼职的能源管理机构,配备了相关能源管理人员,能源管理正逐步加强。50%以上的企业能源统计管理基础较好,统计机构健全,统计人员业务素质较高;20%以下的企业能源统计基础较为薄弱。
戴彦德指出,千家企业能源审计报告汇总分析表明,技术装备的先进性是决定能耗水平的关键因素。近年来,由于装备大型化、高效化、自动化水平的提高,技术装备水平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逐步缩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