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6月12日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为了保证新出台的《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的贯彻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将出台一系列配套文件。
这位负责人透露,作为条例的配套文件,11日举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已经通过了《企业恢复生产的指导意见》,该文件对工业企业、商贸企业、其他服务性企业恢复生产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要制定一些具体的配套政策、优惠政策。通过这些优惠政策的制定来落实条例的有关规定。对恢复重建马上要发一个指导意见,把条例规定这些制度具体化。”该负责人说。
该负责人表示,要加强对条例的宣传,做到使条例的内容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用社会的力量来保证监督这个条例的实施。国务院和国务院各部门要加强对条例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研究解决条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