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海洋局、科技部、教育部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等联合发布了《国家“十二五”海洋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明确了“十二五”期间我国海洋科学和技术的发展思路、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其意义十分重大。为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规划纲要》,日前记者就其编制出台的相关问题专访了国家海洋局副局长、《规划纲要》编制领导小组组长陈连增。
记者:《规划纲要》是如何出台的?其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陈连增:海洋问题事关国家根本利益。“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海洋工作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新跨越的攻坚阶段。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坚持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中央关于“十二五”规划的建议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了“推进海洋经济发展”,为我国海洋科技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新机遇。在此背景下,国家海洋局、科技部、教育部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等联合发布了《国家“十二五”海洋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它是海洋领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指示精神,努力开创海洋经济科学发展新局面的重要举措,意义重大而深远。
从国际形势看,当今世界海洋竞争激烈。以争夺国际海域战略资源和空间为特征的第二轮“蓝色圈地”运动正在兴起;海洋科技向大科学、大区域、大协作、高技术体系方向发展,全球变化、国际海域和极地研究更加活跃;海洋科学技术的发展方向和重点紧密地与人类生存和发展密切相关的重大问题相结合。从国内需求看,“十二五”期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都对海洋事业发展和海洋科技创新提出了更加迫切的需求。具体来说,一是当前我国经济是高度依赖海洋的开放型经济,已经形成“两头在海、大出大进”的基本经济格局;二是国家实施新一轮沿海开发战略,沿海地区进入新型工业化全面发展的新阶段;三是我国周边海洋形势愈加复杂多变,维护海洋权益和保障通道安全迫切需要海洋科技的强大支撑。
国内外的海洋科技发展新形势、新趋势和新需求,都要求我们尽快制定实施国家“十二五”海洋科技发展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的发展思路、目标和重点任务,统筹部署海洋科技发展任务,进一步提升国家海洋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和长远发展能力。
记者:《规划纲要》有什么特点?
陈连增:《规划纲要》的编制,是按照科技部对海洋科技发展的总体要求,在全面总结《国家“十一五”海洋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分析国内外发展形势和背景、国家和沿海地区发展的战略需求以及海洋科技发展的自身特点和规律,由全国35个涉海科研单位约110位专家参与编制完成的,是全国海洋科技工作者集体智慧的结晶。规划编制分为“十一五”规划评估、战略研究、“十二五”规划纲要编制3个阶段,在编制的每个阶段,采用不同方式征询各方意见和建议,并尽可能吸纳到《规划纲要》中。这些构成了《规划纲要》的第一个特点。
为做好此次《规划纲要》的编制,首次成立了由国家有关综合部门和涉海部门组成的《规划纲要》编制领导小组。由国家海洋局、科技部、教育部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联合印发,综合做好海洋科技发展的战略部署,体现了大海洋科技发展的思路,并从全局的角度考虑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资源的配置。这是规划纲要的第二个特点。
第三个特点就是《规划纲要》提出了未来5年我国海洋科技事业的发展方针、目标和重点任务。规划主题鲜明、主线明确,特别是在规划定位、规划思路等方面呈现出新的特点。海洋科技发展定位于大力提高海洋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努力拓展海洋发展空间,引领和支撑海洋经济和海洋事业科学发展。
记者:在编制过程中,把握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陈连增:我们坚持的原则是,牢牢把握一条主线,坚持两个统筹考虑,突出三种基本需求,着力支撑六种能力。
把握一条主线就是,紧紧把握中央十七届五中全会及“十二五”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对海洋工作的总体部署这条主线。同时,围绕主线,设置规划目标、部署重点任务。坚持两个统筹考虑是指:一是统筹考虑海洋科技区域布局,即统筹近海、深远海和极地海洋科技发展,同步规划、同步部署。二是统筹考虑全社会的海洋科技资源,促进国家涉海部门间、国家与地方海洋科技资源的高效配置、集成和共享。突出三种基本需求就是:突出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支撑加快海洋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基本需求;突出保障海洋安全、维护海洋权益、拓展海洋发展能力的基本需求;突出提升原始创新和自主创新能力,增强海洋科技长远发展能力,推动海洋经济社会发展尽快走上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的轨道的基本需求。着力支撑六种能力是指以海洋科技的大发展,努力提升海洋领域基础性、前瞻性、关键性技术研发能力,尽快使我国海洋科技水平进入世界先进行列;提升海洋资源开发保护和综合管理的管控能力,提升海洋防灾减灾能力,支撑加快海洋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升极地大洋考察能力、海洋维权执法能力和国际海洋事务交流合作及磋商能力,有效维护海洋权益,保障海洋通道安全。
记者:《规划纲要》设定的目标中,为什么要设定“海洋科技发展对海洋经济发展的贡献率”、科技论文数量和专利增长等方面的硬指标?围绕这些目标,《规划纲要》部署了8项重点任务,其特点是什么?
陈连增:这些硬指标的设定意味着,未来5年我国更加注重海洋科技自主创新,更加注重海洋技术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和应用,更加注重海洋科技与海洋经济发展的紧密联系,用量化的方式凸显科技进步和创新对加快转变海洋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
《规划纲要》围绕“十二五”海洋科技发展目标提出的8项重点任务,突出了以下3方面特点:一是按需求设置了任务,在任务编制上紧密衔接了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的关系以及基础研究和调查的关系;二是为了引领和支撑海洋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不仅部署了科技研发任务,还强调并部署了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任务;三是每个任务安排上强调体现“十二五”的阶段特征。为突出重点,《规划纲要》还设置了专栏任务及重大工程和重大专项。
记者:如何落实和实施《规划纲要》?
陈连增:落实《规划纲要》,大力推进海洋经济发展,建设现代化海洋强国,需要各级沿海地方政府、海洋科研机构、有关涉海行业以及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首先,要充分利用多部委联合的海洋科技综合协调机制,国家海洋局同科技部、教育部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共同组织规划的实施,综合做好海洋科技的战略部署。以全国海洋科技大会为契机,宣传贯彻《规划纲要》,以规划实施带动部门协作和区域合作,支撑海洋科技实现科学发展。其次,要进一步强化国家专项、国家科技计划和海洋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的实施,带动大海洋科技的发展。
沿海省、市、区政府要依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规划发展纲要》和《国家“十二五”海洋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精神,制定和实施沿海省市海洋科技发展规划。科研机构和高校是海洋科技发展和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要紧密围绕“十二五”海洋科技创新发展的客观需要,开展研究;在实施国家海洋重大专项和国家科技计划过程中,要重视培养和造就一批高层次的海洋科技领军人物,形成高水平的海洋科研基地。
此外,还要发挥企业在海洋科技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培育和发展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各有关方面将采取多种方式支持和鼓励有能力的企业进入海洋领域,进一步推进产学研一体化建设,加快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的海洋应用技术创新体系,提高海洋产业核心竞争力。“十二五”期间,国家将大力推动国家科技兴海基地和国家海洋高技术产业基地建设,以此带动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集聚;大力推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科技兴海产业联盟建设,适时与大型国有企业签订科技兴海战略协议,调动大型国有企业的力量为地方海洋产业经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