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至12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湖南省长沙市召开全国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外事工作座谈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总结交流“十一五”期间全国安全监管监察外事工作成效与经验,明确新时期安全监管监察外事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研究部署“十二五”时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的重点工作,推动全国安全监管监察外事工作再上新台阶,为促进安全生产事业的创新发展,推动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而努力。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孙华山出席会议并讲话,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谈敬纯出席会议并致辞。会议由国家煤矿安监局副局长兼总局办公厅(国际合作司、财务司)主任李万疆主持。
孙华山在讲话中回顾了“十一五”时期安全监管监察外事工作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所取得的明显成效。“十一五”期间,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外事工作在总局党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外事工作会议精神和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坚持服务于国家外交工作大局、服务于安全生产中心工作,积极推进安全生产领域的对外开放,大力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促进我国安全生产事业进步和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顺利完成安全生产“十一五”目标任务发挥了重要作用。加强与外国政府、国际组织、地区组织和民间合作,初步形成了全方位、多渠道的安全生产对外开放格局;定期举办大型国际性活动,搭建了安全生产对外交流与合作的重要平台;有序实施一批重要国际合作项目,积极引进了国外先进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方法;大力拓展引智培训工作,提升了我国安全生产人才的素质和技能;积极开展国外安全生产课题研究,促进了我国对安全生产工作规律的把握和认识;健全完善安全监管监察外事制度,加强了安全生产外事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外宣传工作,营造关注支持我国安全生产的氛围。
孙华山指出,综合分析“十二五”期间全国安全生产工作所面临的形势,依然是机遇和挑战并存、困难与希望同在、动力与压力共有。在看到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同时,要清醒的认识到我国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距离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都有很大差距。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安全工作任重道远。
孙华山强调,面对“十二五”期间的安全生产形势和任务,安全监管监察外事工作肩负着更重要的责任和使命。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外事工作的一系列指示和要求;必须为实现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提供积极支撑;必须认真贯彻落实总局党组关于外事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必须着力解决安全监管监察外事工作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安全监管监察外事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外事促进内事、外事为内事服务的原则,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方针。
孙华山指出,“十二五”时期安全监管监察外事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围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紧密结合安全生产中心工作,适应安全生产工作需求,以引进国外先进理念、管理经验和技术成果为重点,以促进安全生产事业的创新发展为目标,完善外事工作机制,拓展合作领域,增强合作成效,促进安全生产领域的国际合作范围更加广泛、内容更加丰富,方式更加多样,内促好转(推动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外树形象(树立我国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可持续发展的良好形象),为实现我国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重点做好六个方面的工作:一要进一步深化双边、多边交流与合作;二要进一步加大引智培训工作力度;三要进一步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成果的推广和应用;四要进一步加强对国外安全生产发展规律和经验的研究;五要进一步加强对境外中资企业的安全生产巡查;六要进一步加强外事队伍建设。
最后,孙华山要求,各单位必须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提出的对外大政方针和战略部署上来,统一到总局提出的外事工作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上来。要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新思路、新机制、新方式,完善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坚持“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协调配合”的外事工作原则,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外事工作水平和效益;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团组审批、国际会议审批、论文审批和涉外活动报告备案等各项外事管理制度,更加规范的组织、开展、参加涉外活动,树立安全监管监察外事工作的良好形象。
会议邀请了外交部领事保护中心朱家耀副主任和国家外国专家局出国培训管理司崔长征司长作专题报告。总局监管一司、监管三司、宁夏煤矿安监局、宁波市安全监管局、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冀中能源张矿集团等6家单位作典型经验交流发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国际合作司)有关负责人介绍了国外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经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监管局分管外事工作负责同志,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分管外事工作负责同志及综合处(外事处)处长,经验交流单位负责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各司局、应急指挥中心及各直属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分管外事工作负责同志,140余人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