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司长 郑昕
“按照国务院领导同志的要求,我们正在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完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一揽子政策建议。”
中小企业在扩大就业、推动经济增长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具有全局和战略性的重要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发展,制定了一系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各地区、各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贯彻执行,中小企业发展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2011年主要工作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总的来看,我国中小企业继续向着平稳较快方向发展。与此同时,部分行业和地区的一些中小企业出现生产经营等方面的困难,反映出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领导同志多次做出重要批示,要求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在部党组领导下,我们认真履责,紧紧围绕加强政策协调、出台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做好“十二五”中小企业成长规划、推进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等中心工作,坚决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全力做好各项工作。
(一)加强政策协调。按照国务院领导的批示,我们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密集调研,摸清情况,多次召开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研究提出针对小型微型企业的金融财税、创新发展、结构调整、服务体系完善等方面的政策建议。经过近一年的反复沟通,在财税、金融等相关部门的支持下,研究提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建议。10月12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第175次常务会议,研究确定了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金融财税政策措施。这是继国发36号文件之后,国务院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又一重大举措。11月22日,张德江副总理在江苏主持召开部分地区中小企业工作座谈会,对中小企业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并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修订发布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是制定和实施中小企业政策的重要基础。为加强分类指导,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我们与国家统计局牵头成立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修订工作组,分行业、分指标、分区间对26万多条数据进行反复测算,广泛听取意见,数易其稿。经国务院同意,6月1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正式向社会公布了新修订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新标准增加了微型企业标准,突出了国家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政策取向。行业覆盖范围扩大,基本涵盖国民经济主要行业,并将个体工商户纳入新标准参照执行。
(三)编制发布“十二五”中小企业成长规划。该规划是我国第一个中小企业发展规划,全面总结了“十一五”时期中小企业发展的基本情况,分析了未来5年国内外经济形势,系统提出了“十二五”时期促进中小企业成长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要措施,充分体现了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时代要求,把解决制约中小企业科学发展的突出矛盾作为规划的重要任务,并落实到4个行动计划和2个关键工程,是“十二五”时期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四)财税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中央财政3年累计安排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各类专项资金360亿元,为历年来增长最快的时期。对小型微利企业实行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对非营利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从事担保业务取得收入,3年内免征营业税。取消31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20项社团收费。积极推动中小企业加强财务管理,《小企业会计准则》已经下发实施。
(五)努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认真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政策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与4大国有商业银行签订的合作备忘录,加强与金融、财税部门的政策协调,研究提出政策建议,积极推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同时,综合运用税收优惠、业务补助等方式,提高担保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能力。会同财政部安排中小企业担保服务补助资金14亿元,支持540家担保机构,为8万户中小企业提供4200亿元贷款担保。
(六)积极引导中小企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15亿元支持中小企业加强专业化生产,发展新兴产业。继续安排30亿元中小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资金。深入实施中小企业信息化推进工程和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会同有关司局推动建立促进中小企业节能减排的政策激励和约束机制。
(七)加快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了99个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各地认定了1131个省级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大力实施国家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实施中小企业管理提升计划,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4.8亿元,支持566个中小企业素质提升项目。成功举办第8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
(八)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按照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的部署,工业和信息化部与中央统战部等部门组成全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赴宁夏、四川等10多个省(区、市)进行专题调研,参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纪念建党90周年座谈会,参与组织编写简报200余期。
2012年工作重点和措施
(一)抓紧研究制定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意见。按照国务院领导同志的要求,我们正在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完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一揽子政策建议,重点在推进结构调整、提升创新能力、健全服务体系、提高企业素质、加大财税支持、改进金融服务等方面研究制定具体措施。
(二)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金融财税政策。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已出台的金融财税政策,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减轻企业负担,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联合金融部门,加强信贷政策和产业政策的结合,重点支持符合产业政策的中小企业发展。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与4大国有商业银行签订的合作备忘录。用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专项资金和税收政策,继续推进有条件的地方设立完善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机构。
(三)全面实施“十二五”中小企业成长规划。充分发挥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积极性,加大对地方中小企业管理部门的指导,与各地区、各部门形成合力。围绕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突出重点,抓好中小企业信息化推进工程、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工程和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建设计划、创办小企业计划、中小企业管理提升计划、中小企业市场拓展计划等2个关键工程和4个行动计划的组织实施,为实现中小企业发展环境持续改善,创业创新活力进一步增强,产业结构明显优化,经营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生存能力、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整体发展质量全面提升,社会贡献更加突出的总体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四)引导中小企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积极支持吸纳就业和科技创新的小型微型企业发展,进一步加大技术改造支持力度,加强节能减排,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进中小企业两化融合和军民结合。加快信息技术在中小企业核心业务环节的普及推广和深化应用。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为大企业提供配套,走“专精特新”的发展道路,引导中小企业提高管理水平,继续实施国家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
(五)加强服务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重点培育好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逐步建成覆盖全国的公共服务平台网络,鼓励和引导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服务。稳步推进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的改革创新,进一步提高影响力。筹备办好第7届APEC(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中小企业技展会,推进中德中小企业合作示范园建设,执行好第2期中德政府合作培训项目。按照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推动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分类统计、监测、分析制度。配合中央统战部在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加强调研,跟踪中小企业发展态势和政策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