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司司长 郑立新
“围绕工业转型升级,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行业管理,力争在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上取得新进展。”
2011年,产业政策司按照部党组的统一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调结构、转方式,保持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中心任务,按照部党组确定的重点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2011年重点工作
一、全力做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认真履行牵头部门职责,在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下,初步建立了组织协调、任务下达、名单公告、拆除验收、检查考核等工作制度,完善了淘汰落后产能政策约束机制、激励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部际协调小组18个成员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部与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淘汰落后产能和兼并重组企业职工安置的意见》。向各省(区、市)人民政府下达了2011年18个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并向社会公告了2255家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财政部商我部下达了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预算,其中工业行业为40.3亿元。联合17个部门向国务院上报了《关于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情况的报告》。研究确定从2012年开始将铅蓄电池行业纳入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范围,推进重点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二、加快推动企业兼并重组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所确定的各部门职责和任务,积极协调促进各部门出台《商务部实施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规定》、《关于中央企业国有产权置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政策措施,不断优化企业兼并重组的政策环境。组织召开全国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经验交流会,广泛交流与宣传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积极协调促进研究制定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实施意见和清理取消阻碍企业兼并重组的规定等相关工作。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强重大企业兼并重组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企业兼并重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三、积极引导和推动产业转移
起草《产业转移指导目录》,加强对产业转移的引导,促进东部地区工业向中西部地区合理转移。部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同主办了中国(新疆)2011产业转移系列对接活动,签约项目200项,协议投资达5812亿元;与河南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了第二届中国郑州产业转移系列对接活动,签约项目800多个,协议投资额达3600多亿元。
四、大力推动发展工业设计
将工业设计作为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实现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抓手,积极推动工业设计产业加快发展。按照中央批准同意我部组织开展首届中国优秀工业设计评奖工作的要求,组织开展首届中国优秀工业设计评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工业设计统计指标体系、工业设计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工业设计企业资质评价等工业设计基础工作的研究。
五、推动低效小企业退出市场
积极协调财政部增加中央财政关闭小企业补助资金的预算规模,研究开发和使用“关闭小企业资金和计划申报信息管理系统”。会同财政部圆满完成2012年全国关闭小企业计划的编制、审核和下达工作,完成2011年全国关闭小企业资金(第一批)的审核。
六、不断丰富和完善产业政策体系
组织修订完善汽车、水泥等重点行业产业发展政策。完善车辆准入管理,进一步加强汽车生产一致性监管,出台了《乘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起草了《关于实施重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标准的通知》,研究对重型商用车实施油耗管理工作。继续做好焦化、铁合金、黄磷、电石等行业准入管理工作。注重发挥行业协会桥梁、纽带和支撑作用,认真做好委托课题研究和信息报送工作。
2012年工作要点
2012年,产业政策工作要围绕工业转型升级,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行业管理,力争在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上取得新进展,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上取得新成效,促进工业、通信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一、转变管理方式,推动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切实按照市场化原则推进企业兼并重组,以市场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突出企业的主体地位,加强政府引导、规范和服务,着力消除制约企业兼并重组的体制机制障碍,推动产业组织结构优化和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履行好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协调配合,为企业实施兼并重组提供有效服务。加快建设企业兼并重组公共服务平台,加强与有关部门合作,整合社会资源,不断丰富完善服务内容。加强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的协调与管理,推动出台《关于加强重大企业兼并重组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汽车、钢铁、水泥行业兼并重组指导意见。继续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做好反垄断工作。
二、牵头抓实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认真履行部际协调小组组长单位职责,会同成员单位和部内有关司局,进一步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和政策措施。落实“十二五”重点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为促进工业转型升级、调整产业结构、推进节能减排奠定基础。根据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新形势、新情况,完善落后产能界定标准。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综合运用财税、金融、土地、社保等政策措施,建立新(改、扩)建产能与淘汰落后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机制,推进碳排放、落后产能指标(含污染物排放量)、发电权等交易试点工作,形成政策合力,促使落后产能退出,防止落后产能向中西部地区和周边国家转移。充分调研、加强交流,及时总结新方法、新思路,推进“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取得新成绩。继续做好2012年各地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下达、企业名单公告、2011年工作考核、中央奖励资金审核以及经验交流等工作。
三、推动产业合理有序转移,优化工业空间布局
研究制定《产业转移指导目录》和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推动产业合理有序转移。制定出台《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2年本)》,推动产业向优势地区有序转移,发挥产业集聚效应。加强对产业转移项目的跟踪,形成产业政策与土地、环保、财税、金融等政策措施的协同配合。密切关注新情况、新问题,严防落后生产力转移流动。继续组织开展区域性产业转移对接活动。完善推进产业转移的工作机制,搭建区域产业转移对接平台,加强产业转移信息化建设,建立产业转移的信息互通渠道,探索区域产业合作共赢模式,营造有利于产业合理有序转移的良好环境。
四、以做好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审工作为重点,推动工业设计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按照“十二五”规划关于“促进工业设计从外观设计向高端综合设计服务转变”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好我部和教育部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指导意见》。加强《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落实情况的调研,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引导和支持各地发展工业设计产业。组织开展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审,积极将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打造成国内最具权威、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奖项。引导企业重视工业设计创新,进一步推动建设工业设计统计指标体系、工业设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等基础工作。
五、充分发挥中央财政关闭小企业补助资金的作用,支持工业转型升级
会同财政部修订完善《中央财政关闭小企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完善工作机制。研究探索关闭小企业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逐步完善关闭小企业资金和计划审核工作专家库,推动审核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六、继续做好车辆管理工作,推动汽车产业由大变强
从生产和运营两个环节,共同推进重型商用车油耗管理工作,促进汽车产品节能减排。建立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机制,促进汽车产业结构调整。进一步巩固和完善诚信体系建设,加大生产一致性监管力度。坚持依法行政,根据“振兴规划”实施3年以来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修订完善准入管理规定。研究制定促进汽车行业“走出去”有关指导性意见,为企业“走出去”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不断完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提高公告管理的质量和水平。
七、加强和完善行业管理,指导行业健康发展
继续发挥好行业协会的作用,组织开展好产业政策课题研究和信息报送工作。积极做好钢铁、汽车和水泥产业政策的相关工作。实现“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创新开展焦化、铁合金、电石、黄磷等行业准入管理工作。修订发布玻璃纤维、电石等行业准入条件,启动相应的公告管理。
八、加强企业管理和管理创新,推动企业做强做大
按照“企业主导、政府引导”的原则,通过政策引导、典型示范和加强服务等方式,支持和引导企业加强管理和创新。围绕提升国家综合实力、抵御国际风险、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要求,坚持市场化原则,消除制度障碍,加强引导和服务,研究起草促进企业做强做大的指导意见,切实推动企业做强做大。